
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
董事会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三名。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设日常工作联系人一名,由非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

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审计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四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遗缺由委员会根据规定补足。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设日常工作联系人一名,由非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四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遗缺由委员会根据规定补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日常工作联系人一名,由非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审计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四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遗缺由委员会根据规定补足。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设日常工作联系人一名,由非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